便利店里。
门推开叮咚一声。
深夜里只有一个店员坐在收款台旁边玩手机,闻声也没抬头。
程逸帆瞥了一眼,套着便利店制服的正是下午去接凌凄的青年,爽朗圆寸,不扬眼但还算是端正的五官,麦色皮肤是保养过的细嫩,手上抓着最新款的手机,腕上那逆跳日历的表够买这半家店,一看就不是村里的孩子。
一碗方便面加罐装咖啡,程逸帆放到台上准备结账,青年熟练操作示意他扫码,问他是否在店里吃,程逸帆点头,青年说道:“我朋友在那边睡觉,麻烦您坐靠窗的位置吧。”
程逸帆看了一眼窝在角落趴桌上抱着书睡着的凌凄,朝青年再点点头。
程逸帆饿了一天,鬼使神差尾随他们来到这便利店,原本还是打算跟着凌凄到家就走,谁知他竟进来直到凌晨都没出去。他坐到离凌凄最远的位置轻声吃面,脑袋里乱如麻,他不知青年的身份,搞不清凌凄与他的关系,更不明白为何会睡在这种地方……单薄的身体缩在青年那件白色外套里,脸颊被书皮硌红,程逸帆不禁在想他这两个月是怎么过来的,心里不是滋味。
凌凄在王林东手里逃脱那日,并不像王林东说的那般没碰他,掀他摊子的时候几个壮汉拳打脚踢已是一身伤,被拎进旅馆时人已经无力反抗,无奈之下才把卡交出去。
他不是心疼钱,是他知道这卡一刷就会暴露,他就只能再换地方躲。
自行车也被摔歪,凌凄背着仅剩的一点行李连夜赶路骑到几十公里以外的另一个相对热闹的小镇。腊月二十三,飘着细雪,凌凄坐在路边休息,拉下了包在脸上的围巾喘粗气,冷风刀子一般一下下刮着他的脸,头顶的红灯笼照得他像尊喜庆小佛,每一年都是自己过年,真没想到这一年会是连个挡风的瓦都没有的境地。
凌凄抬头看向红灯笼,暖洋洋的,有种似乎还不算太糟的错觉,忽地哗啦一声打破了他的自我安慰。
一道银光闪过眼前,飞过来的硬物磕到脑门脆响一声,让本就斑驳的脸雪上加霜,紧接着身穿银色羽绒服的青年蹬上凌凄的破自行车一溜烟跑了,后面跟着两个凶神恶煞的壮汉拎着木棍紧追,渐远的声音喊着,“那戒指给你了,买你的车。”
谁他妈要你的破戒指,我的东西还在车上呢……
屋漏偏逢连夜雨,凌凄疲惫到连喊出声的力气都没有,更别说去追了,只能平静看着那道银光消失在夜色里,再无奈低头找戒指。泥渣里拾起一个方形三色环金属圈,凌凄不懂珠宝,哪会猜得出这小东西值五位数,只知这又白又粉的东西不纯,石头呀钻都没有光秃秃,肯定是廉价的。还怪土的名字老大一个刻在外面,cartier,娘唧唧的名字估计是女朋友的,女朋友的戒指也能随便丢,渣男,妥妥的渣男。
可毕竟是仅剩的东西,凌凄还是擦了擦揣进了衣兜里。
次日凌凄如常找便利店吃晚饭加过夜,当他掏出现金结账时店员拒收。
“不收现金违法。”凌凄说。
店员啧了一声定睛一瞧随即兴奋地凑上去说:“怎么是你?”
店员竟是前一日那抢车贼,他叫杜蒙,但凌凄认不出,瞪着大眼睛往后退,下意识就扭身要跑,被杜蒙一手捞住手臂扯回,“别走,我还得谢谢你呢。”
“谢?”
“谢谢你的车,救了我一命。”
杜蒙前一日心血来潮大半夜涮肉,这位离家出走的小少爷大手大脚惯了,吃到一半才想起口袋空空,鬼祟想跑,刚溜出大门就被追上来的壮汉摁在地上胖揍。往日里没挨过欺负也没怎么打过架,杜蒙慌得见缝就逃,而他那一桌于小镇餐馆来说过于奢侈,店家也是万万不能放过,拎起木棒就追。
吓得屁滚尿流,也忘记了自己身上随便摘一件就能抵这一顿饭,但偏偏在想到抢车的一刹那却想起脱下刚买的戒指。也许是红灯下拉长的颈线如精湛雕琢,又或许是那双眼流露的余光过于温柔,脑子一抽,竟觉得那一刻灰头土脸的人美得不可方物,便不能白拿她的东西。
两只花脸猫相见,凌凄只想要回自己的东西,掏出戒指往台面一丢,说:“把车还我。”
杜蒙不以为然,回道:“那破车我扔了,你不要戒指那……给你这表成吗?”
凌凄不懂戒指,但一看那表,再不懂也知道至少能买好几辆二手破自行车,但是对于躲藏的人来说这都很难变现,更何况车上有更重要的东西。
“你扔哪儿了?”凌凄问道。
杜蒙头一回碰上有人看不上他的钱,不忿道:“这是江诗丹顿,你不懂吧?这个你随便卖卖也得有六位数……”
不等他趾高气昂地抒发优越感,凌凄急切追问:“到底扔哪儿了?”
“我不记得了,清水河边吧,桥附近……”
凌凄听罢转身跑走,杜蒙愣了好半天,莫名锁上店门也跟了出去。
车早就不知去向,杜蒙只知道是要找书却也不清楚是什么书,傻乎乎地跟在凌凄后面一直晃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