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这么胡思乱想了一夜,天蒙蒙亮了丛暮才有了点睡意。又过了几小时,提醒他起床的闹钟响了起来。他想起自己从今天开始就要开车送祝承上班,只能认命地起床。
“妖管局附近有咖啡厅吗?正好最近有个稿子需要写,我带了电脑去,早上时间短,我顺便等你下班。”丛暮问道。
祝承没有再坚持劝他,点了点头:“好。”
几个年轻人看出来祝承没真生气,胆子也更大了些:“丛哥,下个月我们团建你来吗?有你在老大能温柔些,不然他往那一坐我们都不敢玩了。”
“带你尝尝妖管局的食堂,味道不输外面的餐馆。”祝承偏头对丛暮说道。
得益于两个人都没提昨晚的事,坐进车里的时候丛暮恢复了常态,那股尴尬的氛围也消散了。
丛暮不知道他们怎么这么怕祝承,他一直觉得祝承挺温柔的。祝承给他递了个眼神,丛暮知道自己作为在外人看来祝承的爱人,应该答应下来。
“那边只有一个咖啡厅,环境不算安静。”祝承回答他,“我办公室有休息室,你可以在那里写东西,省得跑来跑去了,忙完我们一起吃饭。”
丛暮想了想,祝承办公室里也许有什么重要的文件,自己一个外人单独在祝承的办公室不太好,还是决定老老实实呆在休息室为妙。
在哪里写东西对丛暮来说无所谓,但前提是必须是安静的环境。这篇稿子后天就是ddl了,他不得不抓紧时间赶出来。在家里虽然安静但会滋生懒惰,所以他更喜欢找个安静的咖啡厅坐着。听见祝承这么说,他同意了。
丛暮秉持着契约精神,负责向祝承的同事们点头微笑和问好。
祝承觑了他们一眼:“活儿都干完了这么悠闲?你们嫂子脸皮薄,别在这胡说八道嘴上没个把门的。”
一路上都有人和祝承打招呼,还用好奇的目光打量着丛暮。祝承回了招呼,也解释了丛暮是自己爱人这回事。
“好,我来。”
进了办公室,祝承打开休息室的门,里面像个小房间,床和浴室一应俱全。
那几个人吃完饭先走了,祝承问道:“你真的要去吗?”
“不是你递眼神给我要我答应的吗?”丛暮疑惑地反问。
临近中午的时候,祝承敲门叫他去吃饭。丛暮合上电脑,跟着祝承一起出门。
休息室的环境丛暮十分满意。他把电脑放在窗边的桌子上,又赖了一会儿开始进入码字状态。累了他就站起身来眺望窗外的景色,心情还挺舒畅。
“我是想让你随便找个借口拒绝,还没来得及传音给你你就答应了。”祝承笑着说,“到时候可能得麻烦你在我身边和我应付一堆八卦的人了。”
丛暮听见这种调侃的话抬头看了祝承一眼,见祝承神色正经只是替他解围,又低下头继续吃饭了。
“不用,都说好了的。”丛暮顿了顿,“你先下去吃早饭吧,我洗漱完换好衣服就来。”
身后没了声音,他正要问祝承要不要现在就帮他拉上窗帘,扭头一看祝承正背对着他换衣服,结实完美的宽肩窄腰暴露在他面前。
丛暮怪自己一时嘴快,不过既然答应了他也不会反悔。况且祝承作为妖管局的员工,说好要响应新令做表率,带着伴侣去自然是加分项。
电梯升得很快,丛暮先大步跨了出去,没有注意身后祝承晦暗的眼神和嘴角意味不明的笑容。
“你就在这里吧,我先出去工作了,忙完了叫你。”祝承给丛暮倒了一杯水,替丛暮关上了门
到了食堂,丛暮点了几样自己爱吃的菜,和祝承面对面坐着。饭还没送到嘴里,另一张桌子坐了几个年轻人,叽叽喳喳地向丛暮打招呼:“嫂子好!”
“你继续睡吧,我让人把我的车开来了。”祝承似乎知道丛暮的尴尬,站在房间门口对丛暮说道。
丛暮向他们点点头,笑了笑:“你们好。我姓丛,叫我丛哥就好。”然后低头安静地吃自己的饭。
丛暮现在没有要和祝承扮演恩爱夫夫的心思,不过也幸好顾云早上起得迟。他和祝承相顾无言地吃了早饭,交代佣人午饭就不回来吃了,拿着车钥匙就出门了。
丛暮:……算了,不和这帮年轻人计较了。
吃完饭,两个人又回到了祝承的办公室。丛暮要继续赶稿,有心从休息室出去让祝承午休,但祝承说不介意丛暮敲键盘的声音,让他安心坐在窗边码字就好。
“难怪老大这段时间一下班就火急火燎忘家赶,今日见到丛哥可算知道原因了。”几个年轻人互相推搡着笑作一团,有丛暮在他们也不怕祝承了,“老大是急着回温柔乡呢。”
丛暮的脸颊“轰”的一下着了火,他猛地扭过头来。这是他第二次看
祝承的办公室可以直接从地库坐电梯上去,丛暮抱着电脑跟在他身边。电梯里,丛暮不小心手背碰到了祝承垂在一边的手,像烫到一样缩了回去。只要一看见祝承的手,丛暮就能想起昨晚这只手的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