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晚上之后,沈金逸老老实实道了歉,反而把还宿醉着,头脑晕乎乎的李旦给吓得不轻,一张小脸黑了又红红了又黑,好不容易才憋出一句:“没,没事,我早不在意了。”
沈金逸不合时宜地想,他红着脸,撒着无关痛痒的小谎的样子,好可爱啊。
按理说日子就这样过下去了,原本僵化的关系好转,继续在宿舍里插科打诨,顺便带个饭,隔三差五出个小矛盾。来得突如其来的火,按理说也应该去得突如其来。
沈金逸一开始就是这么想的,把自己胃里的火烧火燎给闷着,过几天就兴许就没了呗。自己就图个新鲜,天涯豆瓣上痛骂凤凰男的帖子没少看么?这种人就是看着独立自主,奋进向上,一旦有了个可以攀附的城里女孩就成了菟丝子草,到最后见了父母,结了婚,又露出真面目来,一个个成了妈宝男繁殖癌,想离婚的时候,却发现自己的家底早早被他们挖空,人家头也不回地就走了(沈金逸此处不知为何,就把自己代入了这个角色,甚至有些被男人利用的悲凉和愤恨)。
这么说来,他似乎是从来没见过李旦和他家里人联系的?电话也不曾打过,就算是放假也是泡在学校里,难道是电话费和返乡的车票太贵了,他或者他的父母不愿让他回来?沈金逸想起了小时候胡乱看的知音、故事汇之流,描摹出一个面目深邃的农村老汉,大声地朝远去的绿皮火车喊:“你个臭小子!敢出去闯,就别敢回来!老子打断你的腿!”然后背过身去,已然老泪纵横。沈金逸当然知道自己过度想象了,但因为这种原因而按耐下思乡之情,在他乡奋斗的李旦,真的好可爱啊真想抱抱他,看着他湿润慌张的黑眼珠子,告诉他一切都会好起来。
自己怕是过不了李旦这一关了。
李旦对此一无所知,他不回家的原因仅仅是他不想回去。仅此而已。有时候,他会觉得自己对母亲太过残忍了。
但也只是有时候而已。
沈金逸忍了大半个学期,心底的“他好可爱啊”却也只是越喊越大声,越喊越真情实意,有时候他克制不住自己,甚至会从嘴边溜出来,小小的一声感叹。李旦没听清,回头问他:“你说什么?”沈金逸掩耳盗铃似的咳咳:“没啥,感冒了。”
什么凤凰男、繁殖癌,他是世界上最可爱的(沈金逸从来不知道自己是,也不知道自己可以这么),短短的刺手毛寸,亮亮的黑色眼睛,肉实的嘴唇和手腕和腰和腿缝沈金逸赶紧收住想象。他总是说着无关紧要的事情,那张红艳艳的嘴总是一张一合,语速飞快地问着书本上边边角角根本不会考到的问题,把别人问得不耐烦了,又紧张得脸红起来他还时不时会被沈金逸买的东西吓到。自己买的时候也没有想过要炫富,李旦却会把他笔袋里所有的笔一齐掏出来,一支一支问:“这支多少钱?”
“二十三块。”
“这支呢?”
“一块五。”
在李旦皱着眉头思忖的时候,他抽出一支来,“四千八。”这时候他的眼睛就瞪得圆圆的,还没张口就看得出来他满眼的“凭什么?”,左左右右地打量着他的特殊之处。
沈金逸起了劲,轻手轻脚地拔开钢笔盖,展示它内部的纹路:“这个是百利金红玳瑁金尖,这种笔尖,不小心手滑做坏了就只能扔掉的,还有这,就这一圈高级树脂,这块儿也是,做坏了整个都要重做。它也算是经典款了,你拿着试试,手感真的很好,写起来阻尼感刚刚好这种东西,限量的和量产的区别在哪里,量产的到手那一刻,三成的价值就没有了。限量版的话,就只有一成。”
李旦笑了一声,但转瞬即逝。他抿抿嘴,小声嘀咕:“我还是喜欢英雄钢笔。”
谁会喜欢英雄钢笔呢?沈金逸用过一次,笔尖生涩,飞白,漏墨,问题百出。可就是这样死撑着的李旦,唇瓣泛白,低垂着眼不愿再看一眼那只百利金的李旦,让沈金逸的胃底逐渐溃烂。这种毫无意义的自尊心怎么可以这么脆弱,这么动人,以至于每一次见到李旦,他的胃酸就在五脏六腑里燃烧。而且,他这不是每天都见得到李旦么,再烧下去,自己铁定胃溃疡。
那就只能追他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