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做,开个小饭馆摆个小摊什么的,实在不行给家里田地帮忙也行,好歹多个劳动力。可偏偏那李旭又是个读过几年书的,自有一股读书人的清高和矜贵刻在骨子里。
他果然拒绝了这些提议,顽固不化到直接从父母家中搬出去,直到最后父母也不劝他,只偶尔在他饿肚子的时候扔点铜板给他。李旭也是硬骨头,就这么贫困潦倒地过了三年。
这天夜里,他刚帮一户人家写完对联,拿了赏钱扭脚就跑去了酒馆,在店里喝了酩酊大醉后又提了一壶带上,边喝边往回家的方向走。
李旭长得比一般读书人粗糙些壮实些,第一眼看上去绝不会有人把他认成只会握笔杆的书生,而错当成庄稼人的情况会更多些。
“老子……老子……”李旭摇摇晃晃,脚步虚浮,嘴里念念有词又说得含糊不清,“老子是神童,四岁……四岁识千字,五岁……读百诗……什么狗屁科举……老子……老子可不稀罕那玩意!”说完往地上啐了一口痰后又往嘴里灌了一大口酒。
多么俗套的台词,光是听着就觉得这是个糙汉版“伤仲永”的故事。可今天要说的不是少年神童堕落成酒鬼这种令人感慨伤春悲秋的情节,真正关键的,是李旭接下来要发生的事情。
李旭一边往嘴里倒着酒,一边骂骂咧咧,埋怨着世道的不公,便感觉前面一个黑影闪过,他努力睁开眼,发现前面有个黑色的背影。
天已经很晚,除了月光,各家各户都已经关门熄灯了,在这种特殊时期,谁也不敢出门乱逛,生怕下一个被吸干了的就是自己。
关于之前村里有人被吸成人干的传闻,他也听说了,不过要说古往今来,胆子最大就要数读书人,不然白娘子怎么与许仙结为夫妻,宁采臣又怎么会遇到聂小倩。
言归正传,虽然这骇人的传闻李旭多少从酒馆那群乡亲们嘴里听说了一些,但他向来讲究个眼见为实,所以一直都不信邪,只当是前几个死掉了是得了什么见不得人的怪病。
而今晚,面前这个黑影终于让他知道了,这个传闻的真实性。
这晚属于月初,月亮像枚镰刀挂在夜空里,有时还躲在云后,所以路上可见度不是很高。可偏偏,李酒仙就借着这清冷又微弱的月光,看清的眼前这个黑色背影者的正面。
李旭是个彻彻底底的普通人,不仅没二郎神的第三只眼,李半溪的阴阳眼,还因为长年累月的读书把眼睛给看坏了,十米之外根本认不出谁是谁来。
所以这人的五官他没看清,但他能看见那对泛着寒光的獠牙——那对獠牙尖利可怖,让人望而生畏。
“哈哈哈哈……”长着獠牙的嘴突然张开,发出惊悚低沉的笑声,像是能撕裂人的骨头一般,那笑声传入耳后,会产生一种由内而外的寒气。
李旭的酒一下子就醒了,他似乎能预测到接下来的结局,他想跑,腿却怎么也动弹不了,反而慢慢得朝那人越来越近。
李旭吓得哭出了声,一边哭喊一边挣扎:“别杀我!别杀我!救……救命啊!有鬼啊!有人吗!有人吗!有鬼啊!”
他被吓得语无伦次,一会儿“人”一会儿“鬼”得,可路上还是一个人都没出现,也许是没听见,也许是听见了不想出现。
那鬼影见李旭慢慢近了,嘴角扬起,笑得诡异,他向前一把扼住李旭的脖子,力气大到手里的人一点声音都发不出,只伸长了脖子,脸憋了通紫。
“你这样的废物……也不用活在这世上了。”那“獠牙”居然开口了,声音苍老阴森,“不如把阳气留给我,让我好好在世上多呆几天呢!”
可惜李旭脖子被掐,耳朵发蒙,也听不到这几句话就感觉脖子上被咬了一口,渐渐地,他失去了知觉。
第二天早晨。
李半溪总对上次连朔晕倒的事情耿耿于怀,也不想着好不好意思见连武了,只准备收拾些细软去师傅那里呆上几天,一来问问连朔晕倒这件事的原委,二来……就算见家长吧!
都在一起了,该摸得都摸了,该亲的也亲了,总要给别人一个名分。可怜李半溪一直都觉得自己是将连朔娶进门。
连朔这边听完后都雀跃了,他早和师傅提过李半溪,把自己媳妇夸得那是上知天文下知地理,关键是礼仪过人心里还善良,说得连武一度觉得自己家这小子配不上人家大户公子,于是又多准备了一倍的聘礼,生怕人家看不上这傻不拉几的徒弟。
不然上次也算是见过一面了,连武对李半溪倒是很满意,而且,两人看起来倒是门当户对,两情相悦,他也不想多加几道考验棒打鸳鸯,做那恶人。
可惜连武在这边想着儿媳妇呢,李半溪这边又来不了了。
李半溪和连朔刚关上门,就看见兰大娘匆匆忙忙往这边跑来,见到两人又上气不接下气道:“出事了!”
李半溪有种不好的预感。
“又死人了!”兰大娘歇了会儿没那么喘了,“这回是李酒仙,死的样子跟前两天李刚家的一模一样!”
连朔想了会道:“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