羽衣质地轻柔,一层层套在身上,风轻轻一吹,衣裙飘飞,不出意外的话极美。
然而被泼了满身的茶水,衣裙立刻便紧紧贴着身子,虽然不是全身,但却也能现出些玲珑曲线,不过这不是重点,重点是身上的披风也湿了。
永王将她拉稳,将自己身上的披风解下来披在她身上,而后温柔的问:“烫不烫?”
“不烫,王爷放心,我没那么娇贵,福伯怎么还没回来?”她害羞的转移话题,心中在咆哮,丢死人了,丢死人了!她方才做什么了?也太不矜持了吧!
“秋意渐隆,咱们还是先回去罢,竹埙我做好了给你送去。”
孙云心甜如蜜,再看霍丹兰,已气得没了表情,不知为何孙云还不解气,决定再气气她。
于是眼珠一动咬了咬唇,“没事,王爷不用担心我,以前我常和阿君一起打太极,身体极好,不会冷,况且不还有您的披风吗?枫山风景如此之美,我还想多看看呢,是吧霍姑娘?福伯一时半会可能回不来,咱们先去走走?”
“果真无事?”永王不放心,不知是不是故意的,将关心之情表得足足的。
孙云将自己的披风解下来,换上永王的,永王披风大且长,将她盖得严严实实的,“无事,咱们走吧。”
霍丹兰气得都快不会走路了,但此处是当年江影常来的地方,琴抚不得,难道永王故地重游就半点不怀念?
只要他对江影还有丝丝感情,就有用!
然而,她注定要失败,永王之所以好,不是他是太后的儿子,也不是他长得好看,而是因为他对妻子好是他一贯作风,就算心中对江影还旧情难忘,但江影已死,现在孙云是他未过门的妻子,他自然要维护。
就算此时痛彻心扉,也不会伤害孙云半分,因为孙云将是他明媒正娶的王妃。
刚走几步,孙云便道:“王爷,听闻枫叶可做成书签,我给你制几片可好?”
“好。”永王点点头,表足了夫君该有的态度。
孙云蹦蹦跳跳的绕在他身边,得到他的同意高兴的指着旁边头顶上的枫叶道:“王爷,我够不着,你帮我摘下来好不好?”
“阿云,脏活累活,下人做即可,怎么能让王爷做呢?”
一个是处处使唤永王的刁蛮女,一个是温柔贤惠处处替永王考虑的得体大方闺秀,抛开个人感情,怕是有许多人觉得霍丹兰好。
且霍丹兰此话诛心,永王帮了,就是孙云将他当下人使,但若不帮,孙云难过。
若换个看重身份面子的男人,此时必然是唤下人来办,但永王没什么出息,唯独对妻子好,他伸手将孙云指的枫叶摘下来,递过去,“若不够,告诉我。”
“恩。”孙云将头点成了拨浪鼓。
赵淑与卫廷司悄悄跟在后头,看了永王与孙云的互动,卫廷司低眸问赵淑,“淑淑不给我制张书签?”
“我又不是孙云,本郡主敕封超品,比宫里的庶出公主还要尊贵,凭什么给你做这做那?”话虽如此说,但眼眸却在瞄哪一片枫叶好。
卫廷司岂能看不出她的嘴硬,也不揭穿,只是装作受伤的道:“好好好,本帅给郡主制几张可好?有其父必有其女。”
他是个行动派,说话间,已开始伸手摘枫叶。
赵淑噗一声笑了出来,什么逻辑。
ps:“笔架沾窗雨,书签映隙曛。”——唐·杜甫《题柏大兄弟山居屋壁》,古代也是有书签的。手榴弹和地雷,中国古代也有,若不信,大家可以去查资料。(未完待续。)
第三十章 嘴毒
满目火红,秋风徐徐,吹落一片片枫叶,人走在小路上,远远看去,只有唯美二字可形容此时此刻此人此景。
不过赵淑没时间欣赏风景,可以说不管是走在前头的人,还是跟在后头的人都没心思看风景。
霍丹兰忍了忍,差点没忍住甩袖而去,但她掌家那么些年,岂是那么容易被气走的?
她没被气走,孙云就开心了,又可以继续撒娇秀恩爱。
只听,孙云兴奋的道:“王爷,我刚才看到有野鸡,就在那儿,你看见没有?”
额……赵淑被孙云的话雷到了,风景如画不去欣赏,反而瞄准野鸡,不过野鸡是公认的野味之王,循着孙云手指的方向看去,要是能在外面吃到叫花鸡便好了。
俗话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赵淑这般想,孙云已经说了,“王爷,你看到没有啊,让人抓来咱们烤了吃可好?”
“阿云,你又要犯杀孽了,何故要为难一只野鸡?”霍丹兰还真是不留余地的打击孙云。
不过,都是千年的狐狸玩什么聊斋?
孙云转身,女霸王的看着霍丹兰,“霍姑娘吃熊掌鲍鱼的时候怎么没说不可杀生?”
“你!”霍丹兰气极,脸色已经没办法再维持微笑,以前相处的时候也没发现孙云是个如此难缠的人,伸手不打笑脸人,难道不知?如此没有教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