鸳鸯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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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过去看看。龙昭堂温和地建议我们来个「感人」重逢,他每一个表情每一个动作都和正常时候没区别,然后任凭我连摔带滚地扑到石头身边,自己则慢条斯理地让美人砌了壶茶,优雅抿了一口,皱眉道,「玉琼茶不应用东湖井水,要换三年前的雪水。」
美人胆颤心惊地去换茶。
我急忙检查石头伤处,鞭痕、刀痕、烙印、针刺……各种酷刑让他身上几乎找不到一块巴掌大完整的好皮,十个手指血肉模糊,好几个指甲盖翻了出去,左腿还有处疑似骨折的弯曲处。我想安慰他,想痛?某畜牲,可张了几次口都说不出话,只觉得心好像被放在火上慢慢地烤,直至发烫。又像是被灌入了氢气,轻飘飘又涨得发疼,几乎要爆炸。
一滴泪水打在脸上,石头微微呻吟了一声,缓缓张开眼,看了我一眼,又彷佛做梦未醒似地闭上了。
「小洛儿,先别哭,」龙昭堂用白皙修长,毫无瑕疵的手指,敲敲轿子扶手,不紧不慢地说:「你男人可是够硬气啊。」
「你男人」和「硬气」两个词他都咬得很重,我不明其意,石头猛地睁开眼,在尘土中低吼道:「我就是她男人!就算你强迫占了她身子,将我杀死,我依旧是她男人!而你,不过是头变态的畜牲!一头养尊处优惯了可怜骡子,生在马群里就自以为是马了!哈哈!」
「小洛儿,你说呢?他宁死都要做你男人。」龙昭堂挑挑眉,看向我,没有生气。
我心跳得很快,抓紧了石头满是血污的手,纵使冰冷,依旧觉得心暖。彷佛只要拉着他,就算十八层地狱也有勇气去闯。
龙昭堂周围的人,都怜悯地看着我们,然后拥在他身边。
石头眼巴巴地看着我。
眼泪又涌出来,我没有立刻回答。因为如果求饶,低头有用,可以用换石头活命,我是宁可伤他心,也愿意对龙昭堂撒谎说自己讨厌石头。我抬头看了一眼龙昭堂,正准备编造完美的谎话,做垂死挣扎。
龙昭堂忽然淡淡地开口道:「你从我手中逃了三次,最后这一口痛了我三天,永远记在心里,彷佛着了魔似,想忘也忘不了。」
看见他似笑非笑的神情,我瞬间清醒下来,忽然意识到自己末路难逃,哪里救得了人?一块砧板上的肥兔子肉,没有任何求饶筹码和资本,只会惹人发笑。
正如十四世纪的义大利,有个叫伊莎贝尔地女公爵低嫁给了佣兵队长菲力浦伯爵,她脾气傲慢,性格暴躁,菲力浦伯爵却对她千依百顺,万般宠爱。于是她越来越无法无天,最终红杏出墙。她以为老实厚道的丈夫依旧会原谅她,可是她错了。那天晚上,她被带进了地牢,菲力浦伯爵命手下拔掉她所有的牙齿,活生生砌入墙中饿死。
我虽不认为自己和龙昭堂是夫妻,也不知道伊莎贝尔被菲力浦砌入墙中是什么情景,可是龙昭堂那双毫无感情的眼睛,让我不由自主地想起了这个故事里的疯狂男人。有多浓爱,就化成多烈恨。何况他本来就是个感情炽烈,个性残暴的疯子。
无论我们是哀求还是怒?,是痛哭还是反抗,都没有用。石头是一定会死,我也活不成。
「你宁死也要做我男人?你本来就是我男人!不准娶乡下美人!」我终于轻轻摸着石头柔软的长髮,死心呜咽道:「对不起,是我拖累你了。」
「放屁,」石头想伸手,但不能动,最终脑袋在我掌心蹭了两下,骂道,「我乐意。」
噩梦终归会醒来,痛苦会解脱。真正到了生死关头,我终于不再觉得禽兽可畏,也不想懦弱逃避,头脑中一片清明,不再害怕,只有平静。
我擦干所有眼泪,像聊家常似地,旁若无人,絮絮叨叨地告诉石头:「我昨天把方凤翔做掉了,那个伪君子就是你杀父仇人,公公在天之灵也可以安息了。」
石头身上痛得直抽搐,依旧讚道:「干得好!」
「好了,小洛儿,亲热话待会再说。你不哭就好,红着眼睛画上画可不好看。」龙昭堂笑吟吟地打断了我们交谈,「我料想你脑子在逃跑时候挺好使,没想到你手段比我想像更高,幸好我让那傢伙见面时便给你下了追魂香。」
我闻闻衣袖,上面是有股淡淡的熏香味,还以为是在破庙里染上了香炉灰,没放在心上。方凤翔死前说那句话,是他早知道我得意不了多久,便会走上和他同样的黄泉路,所以要在下面等我。
抱着怀里伤痕纍纍的石头,我很后悔没珍惜把方凤翔碎尸万段的机会。唯一庆倖是拓跋绝命逃跑成功,在这样的包围圈中,他单枪匹马,武功再高也顶不了用,就算他侥倖救我成功,让石头死去,我不能想像自己如何度过下半辈子的煎熬。
龙昭堂又开口了:「我留了你家男人四肢完好,也没让他变成太监公公,你感激吗?觉得自己应该怎么报答我仁慈?」
我咬牙切齿地问:「感激,当然感激,你希望如何?」
「聪明的女人,」龙昭堂缓缓起身,走下马车,